合伙搞农产品种植怎么办(合伙搞农产品种植怎么办理)
1、农民自己种植普通的农产品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农民自己销售自己种植的初级农产品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2、展开全部 在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占多数的农村,农民个人销售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很常见。 这种现象,地域分布广、季节性强,如果都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难度很大。 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为了减轻广大农民的负担,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3、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民经营的农副产品、林产品、特色产品及其他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商业登记。”因此,农民种的农产品水果出售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4、你这个算是农副产品吧,问一下工商部门要不要办。办的话也很简单的。以个体户为例,办理营业执照要准备资料:身份证原件、注册地址证明(如土地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租赁合同)、2寸证件照、5-7个店铺名称。
他们努力地改变着乡村面貌,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其实,最近几年像他们那样扎根新农村建设的还有很多,有的担任村干部,有的则是回乡下创业,人们将他们称之为“新农人”。无疑,“新农人”是乡村振兴的有生力量,承载着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历史重任,寄托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为了让“新农人”扎根田间地头,首先需要进行制度顶层设计,研究并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人才激励措施,以鼓励、吸引和留住他们。重点是在就业和创业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他们的努力能够获得相应的效益,充分分享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红利”,从而坚定他们在农村实现自我价值和展示能力的决心。
新农人”,乡村振兴发展新引擎 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三农”格局正在发生积极变革。在这一背景下,“新农人”群体开始大量涌现,他们成为引领新农民、发展新农村、托起新农业的生力军,彻底颠覆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昔日形象。
1、核准。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须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报《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随同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初审。
2、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初审,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复审,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3、申请家庭农场流程如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XX公顷以上。
4、注册流程: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然后填报《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随同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待初审后等待市农业局农经站的审批。
5、法律分析: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填写并附带以下材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证明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初审:首先村(社区)对申请的农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6、申请家庭农场流程如下: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XX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流转时;投入规模:投资总额要达到多少万元以上;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从事的行业需要了解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从事农产品业,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成立公司后,雇用员工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业务上,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农产品电商化开发:学习如何将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包括农产品信息的采集、视觉方案策划、品牌设计、页面设计、音视频剪辑等。农村电商项目管理:学习如何根据农村产业发展政策开发合适的农村电商项目,如何集合当地资源和要素,管控项目进展和成本,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看经营内容,如果是单纯的没有加工过的水果,是不需要流通许可证的。因为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农产品不需要办证。水果店只需要营业执照,像流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都不需要办理。但如果要销售蜜饯、果干等,就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