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农产品种植包装(农产品包装的概念及功能)

2024-06-13 54

农副产品怎么设计包装

包装材料的选择:为了能够实现以上的保护、方便、安全、可持续等因素,首先需要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如纸箱、木质盒子、竹编篮子、薄膜袋等,在材料选择时,需要重视材料的防潮、防震和透气性等方面的特点。

区域特色化 作为消费者,有时候并不能了解农产品的本质,这个时候需要借助包装设计、品牌背书帮助其了解。农产品带有鲜明的地域特点,需要在形象设计上注重地域特色和文化挖掘。品牌背书也要契合消费者追求的消费心理,同时将产品文化底蕴通过包装进行全面诠释。

品牌化是农产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利器,在打造品牌时,包装即消费者视觉感受的第一步。太“土包”没人留意,还容易让消费者担心卫生问题;太“时尚”,则顾此失彼,忘了产品的初衷。

保鲜性:农产品的包装设计要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保持新鲜度和品质。信息传递:包装上应标注清楚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可视性:包装设计应突出农产品的特点和优势,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增加产品的销售力。

包装一般必须要有内衬,或者是发泡棉、发泡网套、气柱、网格等。包装设计时,还考虑到允许排去产品的田间热,以及运至低温贮藏或运输温度时的迅速致冷和连续排除产品的呼吸热。由于很多产品质地脆嫩,包装应能承受堆叠并适合大体积操作。

农副产品包装规定

法律分析:在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在农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品名、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以及生产日期。若存在产品质量等级或使用了添加剂,还应相应标明。

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第八条农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农产品储藏、运输、销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运。第九条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包装农产品应当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其中第七条规定了必须进行包装的农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销售的下列农产品必须包装:(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

农产品包装的要求包括: 标准化:农产品包装需要遵循统一的技术性规定,包括材料、结构、规格、容量、盛放方式、衬垫、封装方法、名词术语、印刷标志和检验要求等。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产品的特性、生物性质、形状、体积和重量在有利于生产、流通、安全和节约的前提下得到统一,使同类产品的包装趋于一致。

初级农产品包装标准要求在包装物上清晰地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和生产日期。 若产品有质量等级或使用了添加剂,也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标注相应信息。 初级农产品指的是未经过加工的种植、畜牧、渔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和销售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1、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包装物或者标识上标注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3)农产品包装物或者标识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与农产品相符。农产品保质期的标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产品保质期的规定。

2、农产品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农产品生产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个体农产品收购者销售已包装农产品时,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商或销售商名称以及生产日期。若产品有质量等级或使用了添加剂,还应标明相应信息。

3、第一条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4、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对于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在包装物上标注或附加标识,明确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以及生产日期。 若农产品有分级标准或使用添加剂,还应在外包装上标明相应的产品质量等级或添加剂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