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种植证如何办理(农产品种植办理什么证)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1年8月22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公布,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种子生产,是指种植、采收、晾晒或者烘干种子的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核、审批和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第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该作物的一个生育周期,种子收获后自行失效。
销售种子需要具备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申请条件: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具备相应的种子经营资质和条件,包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宜的加工设备、有检验仪器、有技术检验人员等。
注册资本要求: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员要求: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包括一名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员。
首先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其次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县种子管理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市、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在长春市办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内容填写详实,加盖公章。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自2016年7月8日最新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后,已经两证合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不存在单独的种子经营许可证了。
该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二条 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年。根据查询《种子法》规定显示,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初次颁发的有效期为4年,第一次后续颁发的有效期为6年,如需继续从事种子生产,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颁发单位申请更新。
2、年。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5年。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种子生产者需在同一核发机关申领新证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7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3、该处理方法为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原发证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根据查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得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如果许可证过期且未标注新证,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
4、法律分析:《种子法》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证合一,有效期限为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十四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前两款以外的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带上个人身份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当地村委会的证明材料到政府农业部门办理。
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查询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显示,《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草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的县(市、区)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因此种植饲草的许可部门是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1、申请条件: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具备相应的种子生产资质和条件,包括有固定的生产场所、有适宜的生产设备、有技术检验人员等。申请材料: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种子生产场所和设备证明、技术检验人员资质证明等。
2、综上所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包括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必备的基础设施和检验仪器、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合格的技术人员、通过审定的经营品种、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以及满足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法律分析:办理种子许可证需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等材料,去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办理。
4、注册资本要求: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员要求: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包括一名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