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申报表(农业机械化情况)

2024-08-07 33

农机局属于什么类型的事业单位

1、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农机局属于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县级农机局是正科级建制,市级农机局是正县级建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作业与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2、有些地方的农机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农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部分行政职能,同时还承担着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作业、发放农机具补贴等公益服务职能。

3、农机局属于政府下设的机关事业单位。(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作业与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

1、XX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是我县认真贯彻中保山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农业科技转化利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

2、开展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后,积极参加了县农业局组织的培训学习,更新了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增强自己指导示范户的服务能力。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麦盖提县科技局采取多种策略推动农业技术的有效推广,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首先,通过媒体传播途径,如电视、广播和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及时传播农业生产和季节性知识,扩大农业科技推广的影响力。

4、主要做到“九个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在兖州市农业局分别成立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和监督考核小组。培训计划落实。农业局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兖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对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法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7年农机化工作总结

1、2017年农机化工作总结:今年,我国农机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稳中求进、服务大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带动作用显著,农机装备、作业、科技、安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农机装备水平稳中增长。

2、狠抓农机安全管理,加大源头管理力度,与各镇乡农机员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和违章载客,特别是机耕道和便民道的农机安全,确保全年全市农机安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

3、今年我们在农机管理工作方面,主要是积极组织抓好以机耕、机播、为重点的农机化作业服务,认真做好 三夏 ,准备工作,发放跨区作业证 18 本。 根据文件精神,我区今年补贴农机 200 多台 / 套。

4、单位工作总结范文【一】 X年是小雄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我镇积能蓄力,力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5、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是推进农机事业发展、切实强农惠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局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对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科教科全体成员参加的农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农业机械政策知多少

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农机农艺融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并明确了农机工业改革、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加大财政补贴、完善购置补贴制度、加强金融服务、落实税费优惠和基础设施支持等,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稳步发展。

同时,我省将逐步 实施“先办后补”即先办理补贴申请,机具作业的面积达到20亩后(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面积500亩及以上,烘干机烘干两个批次及以上),再兑付补贴资金的方式发放购置补贴资金,从而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持购买的机具,真正服务手农业机械化生产。 试点范国及时间实施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六章,主要内容涉及对农业机械产业的扶持措施。首先,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加大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方面的投入,并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机械的科研和制造提供资金支持。科技开发资金会优先保障农业机械技术创新领域的资金需求。

农机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是指对于销售农用机械的企业,免征其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增值税是在商品增值环节征收的税种,对于农机这种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现代化,对其免征增值税,降低农民购买农机的成本。农机免征购置税。购置税是在购买车辆等消费品时征收的税费。

补贴方式: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的补贴方式。

2012年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出处

1、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切实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搞好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当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统筹解决就业困难的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问题。

3、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

4、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5、补贴资金的分配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时和有效的原则,既可以直接发放给农户,也可以通过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为他们提供购买农机的贷款。具体操作细则由国务院制定。自2004年起,财政部和农业部联手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当年首批补贴资金为0.7亿元,在66个县开始实施。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0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管理,鼓励、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的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致力于强化农业机械的规范化管理,旨在推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高效、适合的农业机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助力农业现代化进程。该条例的制定,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江苏省的具体实际情况。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的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

6、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着重于科研、推广与培训的政策支持和实施。第六条强调省人民政府部门需推动农业机械科研机构、推广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技术革新,通过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加强基础性、关键性和公益性农业机械的科学研究和创新。